更新时间:2022.10.28
建设工程承发包合同专用条款,并特别注意以下条款: (1)工程名称、地点、范围和内容; (2)工期,包括整体工程的开、竣工工期以及中间交付工程的开、竣工工期; (3)工程质量保修期及保修条件; (4)工程造价; (5)工程验收及工程价款的支付
建设工程都是一些较大的工程建设,都会通过承包方式给他人进行施工建设,就是签订一个建设工程合同。但是建设工程涉及的东西多,很容易发生纠纷,那么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管辖法院是哪个?《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
对于无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按照以下情形处理: 1、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承包人; 2、建设工程经修复后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可以请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 3、经修复后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无权请求折价补偿。
对于无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处理办法是,如果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参照合同中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给承包人;如果验收不合格,能修复的,在扣除修复费用后向承包人付款;不能修复的,发包人可以不支付工程款。
处理无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如下:如果验收质量合同的,承包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请求发包人支付工程价款的权利,但没有利润请求权;如果质量不合格但可修复的,承包人需承担修复费用。
建设工程合同的生效要件包括主体合法,内容合法,形式合法。具体要求为,当事人应当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合同标的不属国家明令禁止买卖的物或法律、政策所不允许的行为,合同内容必须为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并且不是以欺诈手段或者其他非法方式订立。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属于承揽合同性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指发包方(建设单位)和承包方(施工人)为完成商定的施工工程,明确相互权利、义务的协议。依照施工合同,施工单位应完成建设单位交给的施工任务,建设单位应按照规定提供必要条件并支付工程价款。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按照情形分别处理。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当事人任何一方依据《解释》第二条的规定要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折价补偿款的,应予支持。 承包人要求发包人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欠付工程款利息的,应予支持。 发包人以合同无效为由要求扣除工程
发包人可以与总承包人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也可以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订立勘察、设计、施工承包合同。发包人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人完成的建设工程支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数个承包人。
以下情形建设工程合同无效: 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2、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3、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2、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 3、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
建设工程合同无效的情形有: 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单位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 2.没有资质或没有相应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单位名义的; 3.必须招标的未进行招投标或中标的; 4.违法分包或者转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