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 (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
征地拆迁的行政复议书应当写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具体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和理由;申请人的签名或者盖章以及申请行政复议的日期等。
一、行政复议的受理,行政复议机关应该出具受理通知书;不予受理的,应该出具不予受理书面通知 二、行政复议案件的受理和审理应该分开 三、行政复议期间的计算应该从行政相对人知道其权利或者复议期限之日起计算 四、应该建立听证制度 五、复议决定书存在
行政复议法 第十三条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所属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该派出机关申请行政复
房屋征收和补偿是市、县人民政府的职权。征收决定也是由市、县人民政府的名义作出的。所以,如果申请行政复议,应当向作出决定的市、县人民政府的上级人民政府(地市级人民政府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提出。具体负责接收
行政复议一般不停止执行,除非三种情况: 1.当事人申请,复议机关觉得有必要停止可停止; 2.原来的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 3.复议机关处理后发现需要停止执行。
1、《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四条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2、《行政复议法》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
土地复垦有以下补偿:若将生产建设活动损毁的耕地、林地、牧草地等农用地复垦恢复原状的,退还已经缴纳的耕地占用税;若将历史遗留损毁和自然灾害损毁的国有土地复垦为耕地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给予补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知,复垦补偿办法根据上级相
行政行为的效力具体包括下面几项内容: 第一,行政行为有确定力。确定力的意思是行政行为一旦生效,没有经过法定程序就不能随意变更或者撤销,具有不可争辩的效力; 第二,行政行为具有拘束力。行政行为的拘束力指的是在行政行为生效后,对行为主体以及行政
不合法。 征地拆迁,即由政府严格依法履行法定程序之后,才可以实施的一种行政行为。 但是,某些征收人为了规避复杂的法定程序,就直接根据“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和“协议搬迁”的方式,实施对土地的征收,这种行为因为没有法律依据,所以属于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