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11
《宪法》中并未规定土地使用权,只涉及到了土地所有权。具体规定如下: 第十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第十条的规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不是房产证,是土地证。房产证是证明权利人拥有该房屋所有权的证明文书,土地证是证明权利人拥有该地块土地使用权的证明文书。
土地使用权年限工业用地的使用年限是五十年,使用年限到期之后,需要继续使用的,可以续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房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是40年至70年。娱乐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使用权年限为40年;工业用地、公益事业性、其他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使用权年限为50年;住宅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使用权年限为70年。
土地使用年限:住宅为70年;经济适用房的使用年限为5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等公益事业性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设施农用地不属于耕地,其属于农业用地范畴,考虑到设施农业具有从事农产品生产的特点,法律明确设施农业包括作物种植设施(含规模化大田种植配建的设施)和畜禽水产养殖设施,可以使用一般耕地,但是不需落实耕地占补平衡。
农村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能赠与他人,但是只能在同一经济组织成员间的宅基地可以有条件流转,但转让后转让者将不能再取得新的宅基地,受让者也应符合申请宅基地的条件。
订立土地租赁合同时,一般不能没有固定期限。土地租赁的最长期限是二十年,当事人每次签订的土地租赁合同所约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土地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续订土地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同样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租赁部分无效。
土地租赁合同不能无固定期限。土地租赁的最长期限是二十年,当事人每次签订的土地租赁合同所约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土地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续订土地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同样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租赁部分无效。
地下车位土地使用年限和产权是否一样分情况,车位产权办出了房地产权证的,车位使用年限与所在土地使用权年限一致;没有办理房地产权证的,使用年限不超过20年。 车位产权办出《房地产权证》后作为物权拥有是无期限的,但车位所在的土地使用权是有使用年限
国有土地使用权使用权被收回的条件是:公共利益需要确需使用土地的,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期限届满未续期的,可以收回;停止使用原划拨的国有土地的,可以收回;经核准报废的,可以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