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3
行政复议的决定期限一般是六十日。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另有规定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如果情况复杂,不能再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
依据行政法的规定,通常情况下会在60日内出结果;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也有例外,比如出现一些情况复杂的,因为客观原因,不可抗力等无法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
一般5个工作日就会有答复的。 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本法规定,但是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
行政复议一般情形下自受理后六十日内会答复。若是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应当经过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
行政复议可以在知道侵犯自身权益的行政行为已经被作出后六十日内申请。申请行政复议的当事人应当注意行政复议的期限,超过复议期限向复议机关申请复议的,复议机关不予受理。复议申请可以以书面形式提出,确有困难的可以以口头形式提出。
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的应当在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的六十日内向具有管辖权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有管辖权的行政复议机关一般可以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本级人民政府。
只能复议一次,我国实行一级复议制度,即对复议决定不服,只能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不得再向复议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制度。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的期限为六十日。如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权的,则可以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申请时限一般为六十日,法律另有规定的则除外。
行政复议处理期限为六十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
下面是行政复议起诉期限的规定: 《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八条规定
对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按照下列规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一)对公安部、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安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公安部申请行政复议; (二)对市(地、州、盟)公安局
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