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7
属于。监视居住属于强制措施,但监视居居的对象必须是属于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并且针对那些可能会被判处拘役,管制,采取监视居住不至于发生社会危害的,患有严重疾病的等这些犯罪嫌疑人才可以适用监视居住的。
在我国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监视居住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指定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
监视居住属于强制措施。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关于监视居住的对象,我国刑诉法作了规定。《刑事诉讼
属于。监视居住属于强制措施,但监视居居的对象必须是属于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并且针对那些可能会被判处拘役,管制,采取监视居住不至于发生社会危害的,患有严重疾病的等这些犯罪嫌疑人才可以适用监视居住的。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
法律规定监视居住最长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监视居住期限届满后,应当及时解除监视居住,并及时通知被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超过时限可以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
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
监视居住属于强制措施。犯罪嫌疑人可以采取强制措施监视居住的情况: 1、患有严重疾病,不能自理的; 2、怀孕或哺乳婴儿的妇女; 3、是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赡养人; 4、因特殊情况或办案需要,更适合采取监控居住措施; 5、拘留期届满,案件尚未完成
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
强制措施如果是指取保候审的,一般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如果是指监视居住的,则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并且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也不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
只要犯罪嫌疑人有有碍侦查的行为,公安机关就可以在立案后对其采取强制措施,法律并没有限制立案后采取强制措施的时间。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