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04
再审是为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判决、裁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重新进行的审理。一审、二审的审判结果有错的均可能启动再审。 1、提起再审的主体必须是最高人民法院和上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上级人民检察院或本院院长;当事人对已经发生
1、审理的对象不同。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是已经生效的裁判,包括已经执行完毕的裁判。对于未执行完毕的生效裁判,如未裁定撤销原裁判或者中止执行,不停止对原裁判的执行;而二审程序审理的只限于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不存在需要中止执行问题。 2、提起
一裁二审的程序适用于处理劳动争议的案件。根据法律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再审案件按照第一审程序或第二审程序审理的,适用何种审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再审案件按照第一审程序或者第二审程序审理的,适用民事诉讼法以下规
依照《新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的规定“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二审改判了一审结果。其中问题是:法院对不上诉一方当事人的合法权利是不是保护?该不上诉人与上诉人属于同一法律关系,性质相同,根据二审法院认定事实,都不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的。只是由于其中一人没上诉,故而判决
二审程序 1、提起理由(1)对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不服;(2)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一审判决;(3)认为一审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如为给予当事人充分的鉴定权利;(4)其他理由。 2、提起时间(1)不服一审判决的
审判监督程序与二审的区别有以下三点,分别是: 1、审判监督程序审理的对象是已经生效的判决或者裁定;二审程序的审理对象是尚未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者裁定; 2、审判监督程序提起的理由是生效的判决或者裁定确有错误;二审程序对上诉理由未作限制; 3
民事诉讼法关于一审二审再审的规定如下: 1、一审审限一般6个月; 2、人民法院审理二审民事案件一律适用普通程序,针对判决的上诉案件,审限为3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针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审限为30天,不能延长; 3、再审案
一审二审三审四审一共可以二审。我国实行二审终审制,一共可以到二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两审终审制是法院审理案件的一种审级制度,指一个案件需经两级法院审判后方可宣告终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