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0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五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
按实际的收入计算(包括计件工资),应按出现误工情况的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来核定误工工资额度;如果前项存在困难,按照统筹地区同行业的工资情况或筹地区平均工资水平计算。
员工加班工资标准为: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在6个月以内的,企业应按下列标准支付疾病休假工资: 1、连续工龄不满2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计发; 2、连续工龄满2年不满4年的,按本人工资70%计发; 3、连续工龄满4年不满6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计发;
企业职工退休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1、基础养老金,单位缴纳的部分全部进入统筹基金,由国家统筹的部分; 2、个人账户养老金,当年个人缴费的部分(从2006年1月1日起,个人账户的规模统一由本人缴费工资的11%调整为8%,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单位
退休费按照本人退休前的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之和的一定比例计发:工作年限满35年的,按90%计发;满30年不满35年的,按85%计发;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80%计发。在此基础上,中小学教师有10%的比例提高作为奖励。另外,还有一项优惠政策:
工龄工资的计算公式为:工龄工资=工龄×工龄工资标准,工龄即服务企业年数。所谓工龄,是指职工自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起,以工资收入为主要来源或全部来源的工作时间。对计算社会保险待遇有法律意义的只是连续工龄和缴费工龄。
一般来说工伤后有12个月停工留薪期,期间内员工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的单位按月支付。但是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的,经过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是不得延长超过12个月。在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来的待遇,按有关
员工加班工资计算:休息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全年月平均计薪日×200%×加班天数;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全年月平均计薪日×300%×加班天数;工作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全年月平均计薪日×150%×加班天数。
旷工离职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来弥补经济损失,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旷工离职和自动离职有一定差别,根据有关规
工伤职工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流产期间的工资,以往都是按照正常工资发放的,以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标准来发放流产期间的工资的,换句话说就是,流产期间不工作也是有工资领的,并且这个工资发放是有对应的时间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