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审理劳动仲裁案件的期限一般是四十五日,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开始计算,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当事人就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的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因劳动合同产生的纠纷而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如果发生仲裁中止的情形,应当重新计算时效。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一、二款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
没签劳动合同的劳动争议案件,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
劳动仲裁到法律诉讼之间是有时间限制的,具体可分二种情况: 1、如果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裁决向法院起诉的,向法院起诉的期限为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 2、如果是用人单位认为所作出的终局裁决有法定违法情形的,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
调解劳动争议的期限是一年。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
当事人就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提请仲裁的,时效是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起算。如果有中止的情形,可以依法从中止的情形消失之日起继续计算时效。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依法起诉。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书写仲裁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
劳动争议的仲裁时效是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起算。如果有中止的情形,可以依法从中止之日起重新计算时效。诉讼时效可以认为是15天,也就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的十五日之内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