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期一般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要在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受理后则应当在四十五日内结束审理,作出裁决。
劳动仲裁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1年内申请有效。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生效的劳动仲裁裁决除出现下列可撤销的情形外,会一直有效: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决所根据的证
仲裁劳动关系时效为一年。法律关于仲裁时效的规定,属于强制性规范,当事人不得协议变更仲裁时效的期间,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当事人收到劳动仲裁后十五日内不起诉就生效,依据法律规定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申请劳动仲裁的有效期为一年。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劳动仲裁一年失效,一年是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不受规定一年的时效限制。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劳动争议仲裁时效为1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
劳动仲裁受理之后一般在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
劳动仲裁裁决的具体生效时间:属于《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终局裁决的,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其他的仲裁裁决,当事人未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