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13
夫妻共同财产,可以以通过签订婚内财产协议或者离婚协议进行分配。根据我国《民法典》第1065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
离婚的途径基本上就2种,一种是双方协议登记离婚,另一种就是起诉离婚,通过法院下达的调解书或者离婚判决书为准。夫妻因感情不和导致分居的,法律规定分居满两年以上的,经过双方调解无效的,并且确认夫妻双方感情已经破裂的,法院应当准予双方离婚。但是从
如果双方因抚养问题达成协议的,那么就根据双方的协议来确定,在不损害子女利益的前提下,法律可以最大限度的尊重父母,双方对于子女抚养问题所达成的共同协议,也就是协议优先原则。如果协商不成,那么就由法院按照子女利益最大化原则作出判决。有三个子女的
军婚夫妻离婚,孩子的抚养权的归属,需要根据孩子的年龄来作出区别和判断。首先,如果孩子未满两周岁的话,即使丈夫一方是军人,法院也很有可能会把孩子的抚养权判给母亲一方。这主要依据了我国民法典第1084条的规定。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年龄不满两周岁的
夫妻双方有房产的,离婚时要依法分割夫妻共同所有的房产。夫妻离婚后房产的归属问题,主要有以下四种情况:1、一方婚前购买的房产属于个人房产,在离婚时配偶是无权请求分割的;2、一方婚前购买的房产,婚后如果在房产证上加了配偶名字,这时候这套房子就属
单纯的分居一年,并不能让法院直接据此判决离婚。分居离婚已经成为夫妻感情破裂的因素之一,在民法典上关于分居的认定,那么要具备因为感情不和分开居住,不履行夫妻间义务且满两年的条件。如果是两个人因为工作原因或者其他正当的原因造成的分居,那么并不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063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同样地,对于婚前个人债务,属于婚前个人债务。但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33条规定,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
债务连带责任是相对按份责任而言的,就是说在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中的任何一人对债务的部分或全部承担责任,在相关债务人对债权部分或全部履行后,可以向其他的债务人进行追偿的一种形式。也就是说,如果债务人所承担的是连带责任,就无所谓对债
合伙债务,是指于合伙关系存续期间,合伙以其字号或全体合伙人的名义,在与第三人发生的民事法律关系中所承担的债务。由于合伙企业分为普通合伙企业以及有限合伙企业,因此合伙人在不同的合伙企业中,承担的债务是有区别的。首先,在普通合伙企业中,该企业债
假离婚不可以避债。夫妻离婚后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1、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
并存的债务承担,也称为债务加入,是指原债务人没有脱离原来的债务关系,而第三人又加入到该债务关系之中,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的情形。构成并存的债务承担的具体要求是:第一、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与债务人共同承担债务,并通知债权人,或者第三人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债务纠纷起诉应该到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及时查封对方的财产。 当事人写一份民事起诉状,写明借贷双方的具体借款数额、借款理由、时间发展经过以及被告人的下落情况;证明债务人欠款的相关证据,如:欠条、借款协议书、银行取款、转
无论是诉讼离婚还是协议离婚,双方都应当就子女的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达成一致的合议。只有确定好财产分割问题,才能完全解除婚姻关系。同时,离婚还涉及债务的承担问题,夫妻双方也要准备好债务承担的协商问题。而离婚债务承担协议,可以按照以下的格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