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6
可以设定质押的权利,需要有交换价值,并且要可以进行转让。根据我国《担保法》的规定,可以用于权利质押的权利有: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依法可以转让的股票、股份;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使用权、专利权或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等。做权利质
专利权质押登记地点:双方是国内个人、单位的,可以到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办理,或者国家专利局在地方设立的代办处办理。双方有外国人、外国企业或外国其他组织的,应当到国家局初审部服务处进行办理。
专利权质押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专利权质押贷款申请书; 2、授予专利权的公告文件(包括说明书、权利要求书、摘要等); 3、专利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当年度缴纳专利年费的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4、专利法律状态检索报告,相关产品检索材料,专
采矿权可以做质押。具体流程如下:1、采矿权抵押申请;2、采矿权人与抵押权人签订的采矿权抵押合同;3、采矿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4、抵押国家和地方政府出资勘查所形成的采矿权的,还需提交采矿权评估报告及采矿权评估结果确认书;5、国有矿山抵押采矿
发明专利权利质押是指债务人或其他第三人,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将其发明专利权利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发明专利权利优先受偿。
可以质押的权利有:汇票、本票、支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等。
专利权质押双方皆为国内个人或单位的,当事人可以到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初审及流程管理部专利事务服务处办理,也可以到国家专利局在地方设立的代办处办理。专利权质押双方涉及外国人、外国企业或外国其他组织(包括我国港澳台地区)的,当事人应当到国家局初
专利权质押,是指为担保债权的实现,由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专利权中的财产权设定质权,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就该设质专利权中的财产权的变价款优先受偿的担保方式。 《专利权质押登记办法》对于专利权质押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例如:
以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其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我们可以了解到质押权利有所不同,所应对的生效时间以及生效范围也是有所不同的,动产质押权一般在合同生效之日起发生效力,除此之外权利质押权一般在办理出质登记生效。
采矿权可以质押。具体流程如下: 1、采矿权抵押申请; 2、采矿权人与抵押权人签订的采矿权抵押合同; 3、采矿许可证正本及复印件; 4、抵押国家和地方政府出资调查形成的采矿权的,还应当提交采矿权评估报告和采矿权评估结果确认书; 5、国有矿山抵
可以用债权作质押担保。《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 (一)汇票、本票、支票; (二)债券、存款单; (三)仓单、提单; (四)可以转让的基金份额、股权。第四百四十五条规定,以应收账款出质的,质权自
基金股权是可以质押的,如果当事人以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应当办理出质登记,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基金份额、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