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5
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的主体与客体: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客体: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正常活动。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指动植物检疫机关检疫人员徇私舞弊,伪造检疫结果的行为。
徇私舞弊是职务犯罪。职务犯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工作人员利用已有职权,贪污、贿赂、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破坏国家对公务活动的规章规范,依照刑法应当予以刑事处罚的犯罪。
动植物检疫失职不属于犯罪。应检不检,出证延误,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时才构成犯罪。所谓给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失,一般是指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造成动植物或者造成动植物严重后果的,严重影响国家对外贸易关系,损害国家声誉等。根据刑法规定,处三年以
有关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的条文规定: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徇私舞弊,伪造检疫结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前款所列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疫的检疫
对犯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的人,应这样判刑: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徇私舞弊,伪造检疫结果的,一般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国家检验检疫部门及检验检疫机构中从事动植物检疫工作的人员涉嫌在动植物检疫过程中,为徇私情、私利,采取伪造、变造的手段对检疫的单证、印章、标志、封识等作虚假的证明或出具不真实的结论,包括将合格检为不合格
动植物检疫机关的检疫人员徇私舞弊,伪造检疫结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前款所列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对应当检疫的检疫物不检疫,或者延误检疫出证、错误出证
严格意义上说,我国没有营私舞弊罪,但是对于营私舞弊的行为,我国刑法有徇私舞弊罪进行规制。徇私舞弊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和有关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和权力,对明知是无罪的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故意颠倒黑白
拘留不是犯罪记录。行政拘留是行政处罚的一种,刑事拘留是刑事强制措施的一种。二者都不是与犯罪有关的刑事处罚措施。因此,行政拘留与刑事拘留都不算犯罪记录。具体来说,行政拘留主要依据的是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刑事拘留主要依据的是我国刑事诉讼法
故意损坏他人财物,行为人可能会被处以行政拘留或者刑事拘留。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行为人的损坏行为已经达到一定的数额,就会认定为故意毁坏财物罪,行为人将会被处以一定的刑事责任。这时候,行为人就可能会被刑事拘留。具体来说,这主要根据了我国刑法第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