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01
女儿死后外孙有继承权。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法定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一般情况下,奶奶死了,孙女没有继承权。法律明确规定,遗产应当按照以下顺序继承: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可以看出,孙女不属于法定继承人,无权继承奶奶的遗产,但是,孙女的父亲先于奶奶死亡的,孙女
女儿死了女婿一般是没有继承权的,作为遗赠扶养协议的受遗赠人和遗嘱继承人是有继承权的;对岳父母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子女死亡,父母有继承权,父母属于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在没有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情况下,父母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进行法定继承,在有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情况下,应当根据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内容进行继承。
1、如果是法定继承,只要丧偶儿媳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尤其是无论其是否再婚,都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公婆的遗产,且不影响其子女代位继承。 2、如果公婆立遗嘱将财产赠与给儿媳的,那么理应按照遗嘱由儿媳继承遗产。 3、如果公婆生前既立有
丈夫死亡妻子有继承权,前提是双方有合法的夫妻关系,认定为配偶。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夫妻双方离婚则没有法定继承权。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拥有房产继承权的人有: 1、遗赠扶养协议的受遗赠人。 2、遗嘱继承中的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3、如果是法定继承,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时,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老人没有立遗嘱,孙子孙女没有继承权。但如果老人的子女子女先于老人死亡的,会产生由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即孙子孙女代位继承的情况发生,这种情况下,孙子孙女可以继承老人的遗产。
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因为某种缘故尚未实际取得遗产而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应继份额转由他的法定继承人继承。转继承人的范围是:转继承人可以是被继承人的直系血亲,也可以是被继承人的其他合法继承人。
被继承人的遗失物如果被找回来了,那就属于遗产,可以参与分配。分配遗产时,应该先按照遗嘱内容进行分配,没有遗嘱的由第一顺序继承人进行分配。有遗赠扶养协议的,优先按照协议办理。
我国相关法律规定,遗嘱人应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遗产处理时,应当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所剩余的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 继承人是否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应按遗嘱生效时该继承人的具体情况确定
有一人第二顺位继承人没有继承权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遗产按照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第二顺位的顺序进行继承。并且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才能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拥有房产继承权的人有:遗赠扶养协议的受遗赠人、遗嘱继承中的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如果是法定继承,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