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6
购房合同中主要的条款如下: (1)甲方土地使用依据及商品房状况,包括位置、面积、现房、期房、内销房、外销房等; (2)房价,包括税费、面积差异的处理、价格与费用调整的特殊约定等; (3)付款约定,包括优惠条件、付款时间、付款额、违约责任等;
购房合同的必备条款有:双方和房屋的基本信息;房屋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交付使用条件和日期;办理产权登记的有关事宜;质量标准承诺;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责任;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与违约责任等。
租房合同条约不平等,如果是当事人自愿签订的,合同有效;如果合同显失公平,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合同不平等条款是可以变更的,双方可以协商变更,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如果有不平等的格式条款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购房合同要约定的内容一般包括有以下几点: 1、购房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和住所; 2、房屋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 3、购房合同的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4、购房合同的违约责任; 5、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内容。
合同不平等条款可以变更。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合同不平等条款是可以变更的,双方可以协商变更,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如果有不平等的格式条款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有关房屋面积方面的条款。 2、关于价格、收费、付款额同的条款。 3、履行合同的期限和方法的条款。 4、产权登记的条款。 5、税费负担的条款。 6、违约责任的条款。
商品房出卖人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且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
通用的借款合同条款有借款人和出借人的法定全名,借款的种类,借款的具体金额,还款的方式,还款的具体期限等,借款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
合同不平等条款可以认定无效。合同中不平等条款无效、不发生法律效力。显失公平的合同往往是当事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极不对等,经济利益上不平衡,因而违反公平合理原则,可以撤销,撤销之后无效。
优先购买权中的同等条件是指,购买方所提供的购买条件对出卖方而言是大致同等的。具体包括在总价款、支付方式、支付时间、亲属关系、交房时间等方面条件下的同等或大致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