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07
一审刑事抗诉程序是检察院向法院提交抗诉书后法院对原案件进行重审并作出裁决。检察院认为刑事判决或裁定确有错误,按照法定诉讼程序,要求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重新审理并作出改判。上级检察院认为抗诉正确的,应当支持抗诉;认为抗诉不当的,应当向同级人民法
刑事一审抗诉案件程序是: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书,并且将抗诉书抄送上一级检察院;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在抗诉期满后3日以内将抗诉书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并且将抗诉书副本送交当事人。上级检察院认为抗诉正确的,应当支持抗诉。
刑事诉讼再审抗诉的程序是: 1、提请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抗诉; 2、人民检察院提请抗诉,应当制作提请抗诉报告书,并将审判卷宗、检察卷宗报上级人民检察院; 3、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抗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再审法庭; 4、人民法院就抗诉案件作出
刑事诉讼再审抗诉程序: 1、先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并将审判卷宗、检察卷宗报上级人民检察院; 2、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理抗诉案件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再审法庭; 3、人民法院作出再审判决、裁定以后,人民检察院应当对该判决、裁定再次进
刑事二审庭审程序抗诉的条件是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确有抗诉的必要性的。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的抗诉,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书,并且将抗诉书抄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
刑事一审庭审的程序是这样的:查阅案卷材料,必要时召开庭前会议排除非法证据;宣读法庭规则,告知相关诉讼权利,询问是否申请回避;进行法庭调查,进行法庭辩论;审判长宣布辩论终结,被告人作最后陈述;等待审判结果。
刑事第二审程序抗诉的条件是第一审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以及确有抗诉的必要性。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就第一审判决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进行全面审查,不受抗诉范围的限制。
1、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经审查认为符合抗诉条件的,应当提请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抗诉。对下级人民检察院提请抗诉的案件,上级人民检察院应当在三个月内审查终结,并依法作出抗诉或者不抗诉决定。需要延长审查期限的
刑事诉讼再审抗诉程序即原审法院之上级人民检察院或者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发现确有错误时,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的程序。
刑事一审程序如下: 1、对公诉案件的审查; 2、开庭审判前的准备; 3、法庭审判; 4、延期审理、中止审理和终止审理; 5、第一审程序的期限; 6、第一审程序的法律监督。
刑事案件抗诉程序,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同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的抗诉,应当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书,并且将抗诉书抄送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将抗诉书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并且
二审刑事抗诉流程是: 1、同级检察院在抗诉期限内向上级法院提出抗诉。 2、检察院将抗诉书通过原审法院提交上一级法院,并抄送上一级检察院。 3、上级检察院审核,抗诉不当的,向同级法院撤回抗诉。审核通过的,法院开庭审理。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