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29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人民法院审理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认为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一)被诉行政行为是依法当场作出的; (二)案件涉及款额二千元以下的; (三)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案件的。 除前款规定以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当事人各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案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判: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 (二)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 (三)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建议人民
1、起时被告下落不明的。 2、发回,重审的。 3、共同诉讼中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人数众多的。 4、法律规定应当适用特别程序、审判监督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和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的。 5、人民法院认为不宜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的。
简易程序是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中新的审判程序,适用于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可以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应当案情清楚,证据确实,被告人应当认罪认罚,同意适用简易程序。可以采用简易审判: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被告人认罪,对指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判: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 (二)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 (三)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建议人民法院
适用简易程序的第一审行政案件为:被诉行政行为是依法当场作出的;或案件涉及款额二千元以下的;或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案件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案件。
人民法院审理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认为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一)被诉行政行为是依法当场作出的; (二)案件涉及款额二千元以下的; (三)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案件的。除前款规定以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当事人各方
依法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判的案件包括:1、由基层人民法院及其派出的法庭审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2、由基层人民法院及其派出的法庭审理的,虽不符合前一项规定,但由当事人双方约定适用简易程序的民事案件。简单的民
以下条件下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判: (一)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 (二)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 (三)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建议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
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判的条件如下: 1、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的; 2、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 3、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没有异议的。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
在民事诉讼案件中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种类主要是: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民事诉讼法》规定以外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双方也可以约定适用简易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