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17
婚姻法财产分割的原则有: 1.男女平等原则;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等财产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但是如果双方对于财产另有书面约定的,按照其约定。因此离婚时可分割的财产主要是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进行分割: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
离婚财产分割原则具体如下: 1、照顾孩子和女方利益的原则; 2、平等原则; 3、照顾无过错一方的原则; 4、平等均分原则; 5、尊重当事人意愿原则;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离婚财产分割的标准是按照自愿原则、照顾子女原则、无过错原则,照顾生活困难的一方原则分割。离婚时财产首先可以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依法进行划分。
关于我国离婚财产分割的新规定是:离婚时,财产由夫妻双方协议分割;如果夫妻双方就财产分割协议不成的,当事人双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会根据夫妻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依据物权法规定,分割共有财产的基本原则有三: 一、依据共有人约定分割的原则 无论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分割有约定的依其约定。 二、依法分割的原则 共有人对共有财产是否可以分割,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
离婚财产的分割遵循以下原则: (一)双方协商决定。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 (二)男女平等。不能歧视妇女,不能认为妇女挣的少,就应少分,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尊重妇女的权利,保护妇女权利。
关于离婚财产分割情况如下: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
离婚财产分割的方法有两种: 1.协议分割,双方当事人对共同财产的分割进行协商,自愿分割; 2.起诉分割,如果就财产分割问题无法达成协议,可由人民法院按照一定的原则依法进行分割。
夫妻离婚财产分割原则有个人财产属于个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平均分割,如果约定的有份额,则按照份额分割、如果在离婚时一方隐匿了财产,则隐匿财产的一方,对于隐匿的部分少分或者不分。
婚后财产分割的原则:协议优先原则;男女平等原则;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具体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
离婚如下财产不做分割: 1、一方的婚前财产、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等属于个人财产的部分,但另有约定的除外; 2、属于双方以书面形式约定,不分割的其他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