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9
公司经营上面出现困难时,在资不抵债的情况下就要申请破产,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会组建清算组入驻公司,开展破产清算。在这一过程中,有效处理公司债权和债务非常关键。破产宣告是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理申请人的破产申请并经相关程序依法裁定作出的。公司经
公司申请破产的条件为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破产指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时,以将债务人所有财产公平清偿给所有债权人为目的审判上的程序。
公司申请破产的条件为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债务人不能支付时,法院根据申请以决定宣告破产;债务人停止支付时,推定为支付不能。
一般来说,企业被宣告破产的原因和条件是资不抵债。 具体法律程序:可以由破产公司自己即债务人申请破产,也可以由破产公司企业的债权人申请破产,法院受理后给予作出受理裁定,制定管理人(过去叫清算组),清产核资,确定债权债务,进行分配等破产程序。
在破产清算的时候,关于债权的清偿顺位: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然后清偿职工工资、社保费用、补偿金等费用;再清偿其他的社保费用和破产企业所欠的税款;最后清偿普通的破产债权。
破产清算债权的清偿顺位: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然后清偿职工工资、社保费用、补偿金等费用;再清偿其他的社保费用和破产企业所欠的税款;最后清偿普通的破产债权。
破产清算程序中财产的清偿顺序:首先需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然后需清偿职工工资、社保费用、补偿金等费用;再是其他的社保费用和欠税;最后清偿普通的破产债权。
破产清偿顺序,是指法律规定的对不同性质破产债权在分配时的先后次序。中国企业破产法第37条规定的破产清偿顺序为: (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3)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依清偿顺序逐一分配,前一顺序债权全
公司宣布破产后,债务以公司剩余财产按照债务优先顺序承担还款责任。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 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等;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股份公司的破产清偿顺序为:1、破产财产优先偿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2、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3、破产人欠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