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9
已经破产清算的公司,在清算期间公司还是存在的。公司申请破产,清算结束以后,公司已经注销了以后,公司一般是不能存续的,因为这个公司已经宣告了破产,并且已经注销了,同时法人的责任、义务和资格,以及在公司内的某些权利也随即终止。存续的公司一般都是
公司要破产清算需要的条件: 1、公司不能清偿债务,不能清偿,是指债务人对请求偿还的到期债务,因丧失清偿能力而无法偿还的客观财产状况,也称不能支付或支付不能。 2、公司资不抵债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资不抵债,是指债务人的负债超过其实有资产。
公司破产清算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公司缺乏挽救的可能性,资产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2、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公司想要破产清算需要以下条件: 1、公司因丧失清偿能力而无法偿还债务; 2、公司的负债超过实有资产,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3、公司或者公司的债权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
公司清算的程序有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之后通知债权人,并在报纸上进行公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未经依法清算的,由清算义务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破产清算公司的设立的条件是: 1、中介机构破产清算组的人员组成。 2、中介破产清算组的类别。 (1)按有无法人资格划分,可以分为二类,一是有法人资格的;二是没有法人资格的。 (2)按破产清算组受理破产清算的对象,分为二类,一是传统的破产清算
1、导致清算的原因不同 公司解散清算的原因包括:营业期限届满、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决议解散、被吊销执照或责令关闭等等;破产清算的原因是因公司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2、清算程序
股东不能申请公司破产清算,只能申请公司解散。当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的困难,如果继续存续将给股东利益造成重大损失无法通过其他途径解决的,持有公司全体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企业法人到期不能清偿债务,资产不足以清偿
强制清算与破产清算区别是:适用法律、申请主体、清算前提、根本目的、清算组织、执行保全措施不同。公司破产的原因是:因经营不善、资金链断裂、不可抗力等公司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公司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公司破产的条件是: 1、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2、企业法人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 3、由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1、成立清算组。 2、通知或公告债权人,清算组应当在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3次。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3、登记债权。债权人申
公司破产清算的范围是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公司破产清算的程序如下: 1、通知、公告债权人。清算组成立后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2、申报债权。债权人应当在清算组成立之日起30日内,未收到通知的、自清算组公告之日起45日内申报债权。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个别债权人清偿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