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5.31
离婚双方在争取抚养权的时候,可以不征求孩子的意见,但是针对的是八周岁以下的孩子。这主要根据了我国民法典第1084条的规定。根据民法典第1084条,子女已经年满八周岁的话,父母争取抚养权的时候,法院会尊重子女的真实意愿。换句话说,不征求孩子意
总体而言,抚养费的具体数额取决于父母的负担能力、当地生活水平、子女数量等。相关司法解释对于抚养费的主要规定如下:1、对于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按其月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到三十的标准给付;2、对于有不止一个子女的,抚养费可以在第一条的基础
离婚后抚养费是可以调整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如果之前约定的抚养费标准已经不能够足以维持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或者是子女由于患病、上学等原因,实际的需要超过原来约定的抚养费数额的,
对于离婚后一方不给付抚养费,另一方是否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的问题,分为以下两种情况:1、如果是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只能凭离婚协议书和其他证据材料向人民法院起诉。如果法院认为需要更改原约定的抚养费金额的,应当综合当事人离婚时的约定、双方经济状况、当
在已经办理离婚登记的情况下,一方对于子女抚养费的数额约定反悔的,有两种解决方法:1、如果一方反悔,另一方也同意更改子女抚养费的,可以自主协议变更;2、如果是一方反悔,另一方不同意变更的,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
夫妻二人都享有孩子的抚养权。因此,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也可以进行变更。在法律上,孩子抚养权的变更,就是指人们常说的转让抚养权。具体来说,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夫妻二人都必须对孩子的抚养权达成一致的合意,或者由法院判决其中一方直接抚养孩
夫妻双方离婚,未成年子女抚养权归属问题已经分配完毕的,当事人可以通过上诉的方式请求法院对抚养权归属问题进行改判。根据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中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通过证明自己更加具
在离婚协议之中可以约定,如果一方不给看孩子,那么另外一方可以申请变更抚养权。在离婚协议签订的过程中,双方是可以进行磋商的,可以对于既有的条款进行更改。因为离婚协议本身就是双方协商一致才签订的。如果双方已经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那么原则上离婚协
首先,非婚生子女拥有同婚生子女一样的权利,其抚养费的给付数额和给付方式,都可以参考离婚案件中关于婚生子女的规定。关于抚养费的给付方式,一般是定期给付,给付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有条件的也可以一次性给付。如果应当按时给付抚养费的一方下落不明或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及其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夫妻双方离婚后是可以更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的。更改的方式,可以是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也可以由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人民法院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归属问题进行判决。当事人应该提供
离婚之后孩子的抚养权也是有可能进行变更的。离婚之后是否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应当尊重有利于孩子的原则。如果变更了孩子的抚养权有利于孩子的成长和健康,那么得到法院支持的几率就比较大。比如证明现在拥有抚养权的一方没有尽到抚养的义务,或者是有其他对子
男女双方离婚之后,孩子的抚养权是可以变更的。但是抚养权并不是说变就变的,变更抚养权要有一定的条件。比如说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为患有严重的疾病或者因为伤残没有办法继续抚养子女,或者是拥有抚养权的一方有虐待子女的行为,对子女不管不顾,根本尽
离婚后小孩跟随女方生活,即抚养权归女方的,男方应当支付抚养费。抚养费没有固定的标准,其具体标准根据三个方面确定:1、子女的实际需要。2、男方的收入水平和负担能力。3、小孩生活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和消费水平。一般情况下抚养费由男方定期支付,例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