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1
伤残鉴定出来了,如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鉴定结论15日内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结论申请; 如果没有异议的,则可以与单位协商赔偿事宜;如果无法协商或者单位拒绝赔偿的,则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
可以调解,也可以向公安局报案,要求依法处理,并且要求赔偿经济损失。 如果造成轻伤打人者就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如果是轻微伤承担行政责任,并且都要赔偿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等经济损失。
对伤残鉴定不服,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应当客观、公正。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成人员或者参加鉴定的专家与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一、工伤鉴定的标准如下:
当事人认为检验、鉴定结果有问题的,可以在规定期限内申请重新检验、鉴定。具体规定见公安部令第70号《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四条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检验、鉴定结果后二日内将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交当事人。当事人对公安机关
伤残鉴定不成功,可以申请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再次鉴定。工伤首次鉴定是由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
职工发生工伤事故之后,应当及时通知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职工被认定为工伤之后,需要在伤情稳定之后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的伤残等级向社会保险部门申请补助金。
农民工工伤鉴定程序和其他职工工伤鉴定程序是一样的,应该这样: 1、申请工伤认定:发生工伤事故后,用人单位应该在30天内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职工也可以在工伤事故发生后1年内申请工伤认定。 2、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职工发生工伤,经过治疗伤情相对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农民工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 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
工伤鉴定期间工资准确的说应该是停工留薪待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单位为工伤职工购买了足额的
临时工和正式工一样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首先先申请工伤认定,单位申请必须在发生工伤起1个月内,个人单位必须在发生工伤起1年内提出申请。 出院前已作出工伤认定的,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应当在职工医疗终结期满三十日内向本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
工伤劳动能力鉴定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
劳动能力鉴定应是在市(区)、县劳动局已经做出工伤认定后,再向企业所在地的市(区)劳动局提出申请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由企业所在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申报时需提供工伤认定结论、工伤证、工伤诊断证明和相关的检查化验资料病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