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25
保险合同有下列特征:合同的主体主要是投保人和保险人;该合同是有偿合同(因为投保人必须支付保险费)、是双务合同、以及是射幸合同(合同的效果在缔约时不能确定)。
财产保险合同的特征包括: 1、财产保险合同是填补损失的合同; 2、财产保险合同实行保险责任限定制度; 3、财产保险合同实行保险代位原则; 4、财产保险合同中的标的表现为特定的财产以及与财产有关的利益。
保险合同的主要特征有三个,分别是: (1)保险合同是双务合同、有偿合同、射幸合同、要式合同; (2)保险合同的效果在订约时尚不能确定; (3)保险合同一般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订立。 保险合同的分类有哪些 1、按照合同的性质分类,保险合同
保险合同特征是:合同的主体主要是投保人和保险人;该合同是有偿合同(因为投保人必须支付保险费)、是双务合同、以及是射幸合同(合同的效果在缔约时不能确定)。
担保合同具有以下特征: 1、担保合同的从属性,担保合同是债务人或第三人为担保债权的赔偿而形成的合同。它从属于基于担保债权的主合同。例如,在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合同中,借款合同是主合同,担保合同是从合同开始的; 2、补充担保合同,这意味着债权人享
担保合同的特征是: 1、担保合同具有从属性。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 2、担保合同具有补充性。设立担保合同是为了担保主合同债权债务的履行; 3、担保合同具有相对独立性。
1、保管合同是提供劳务的合同; 2、保管合同是实践合同; 3、保管合同既可以是单务、无偿、不要式合同,也可以是双务、有偿、要式合同; 4、保管合同以标的物交付给保管人为成立要件,但保管合同不以保管人获得物品的所有权或使用权转移。
我国保险合同的特征有以下几点:合同是有偿合同,行为人要享有一定的权利就必须支付一定的对价;保险合同是双务合同,双方都对彼此享有一定的权利,要承担一定的义务。投保人要交纳一定的金钱,而保险公司要在保险合同的条件生效时支付一定的保险费;保险合同
一是社会共济。社会保险按照大数法则,在全社会范围内统一筹集资金,建立社会保险基金,实行互助共济,集合社会多数人的力量,均衡分担少数人遭遇的社会风险。二是责任分担。社会风险由全体社会成员共同承担。三是政府干预和主导。社会保险具有强制性,国家通
财产保险合同的特征包括: 1、财产保险合同是要式合同; 2、财产保险合同是附合合同; 3、财产保险合同是一种特殊的双务有偿合同; 4、财产保险合同中的保险人是特定; 5、财产保险合同是一种机会性的合同。
担保合同具有以下基本特征: 1、从属性,担保合同的从属性又称附随性和伴随性,是指担保合同的成立和存在必须以一定合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 2、补充性,担保合同的补充性是指合同债权人所享有的担保权或者担保利益; 3、相对独立性,担保合同的相对独立
担保合同的特征有:担保合同的成立和存在必须以一定的合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担保合同在主合同关系的基础上补充权利义务关系;担保合同可以相对独立于被担保的合同债权而发生或者存在。 担保合同的生效形式有保证合同的生效、抵押的生效、质押的生效,借款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