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20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属于自觉意识,一般代位继承人与被继承人属于爷孙关系,即使没有代位继承财产,晚辈子孙照顾好老人,也责无旁贷。
代位继承人没有赡养义务。代位继承是因为父母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此时发生代位继承,代位继承发生在被继承人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中。代位继承和赡养关系分别属于两种法律关系。赡养是相对于有抚养能力的子女的义务;代位继承人有赡养能力和意愿的,可以履行赡养
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代位继承权和赡养义务分别属于两个法律关系,没有关联。 代位继承人未对被继承人尽赡养义务的,仍然有继承权。根据民法典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除此二种
代位继承因为没有尽赡养义务导致丧失继承权的,不能继承。如果代位继承人具备丧失继承权的条件且被法院判决丧失继承权的,其晚辈直系血亲不得代位继承。关于代为继承权的性质有固有权与代位权两种不同学说。依固有权说,代位继承人参加继承是其本身固有的权利
代位继承没尽赡养义务可以继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继承编的解释(一)》第十六、十七条,在代位继承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情况下,即使未尽赡养义务,也可酌情继承或适当多分遗产。
在我国现行法律中并没有明确规定代位继承人有赡养义务。只规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代位继承权和赡养义务分别属于两个法律关系,没有关联。 代位继承人未对被继承人尽赡养义务的,仍然有继承权。根据民法典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除此二种
代位继承不一定有赡养义务。例如孙子女,一般情况下孙子女没有义务赡养祖父母。法律规定对有固定收入或其他经济来源,生活上完全可以自理的祖父母,其孙子女可以免除赡养义务。但是一旦祖父母的子女死亡,其孙子女在作为代为继承人的同时也要对祖父母承担赡养
在我国现行法律中并没有明确规定代位继承人有赡养义务。只规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
代位继承未尽赡养义务是能继承的。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不用赡养被继承人,也有继承权。但是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赡养的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
代位继承人不用赡养被继承人,也有继承权。但是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赡养的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