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3
行政诉讼中,法院一般会在三个月内做出终审判决,自收到上诉状之日起开始计算。但有特殊情况的,经高级人民法院批准后可以延长审理期限,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的案件则要由最高院批准延长。
行政诉讼一审审理完出判决一般需要一至二个月。法律对此并没有强制性的规定,但是人民法院必须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若是适用简易程序的,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审结。
行政诉讼二审判决后不服的怎么办:行政诉讼中当事人对法院终审裁判认为有错误不服的,可以申请再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
行政诉讼二审判决的种类: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的,判决或者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错误或者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依法改判、撤销或者变更; (三)原判决认定基本事实不清、证据不
行政诉讼一审审理完一般在六个月内出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行政诉讼中若是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人民法院。
行政诉讼二审判决应该在三个月内。《行政诉讼法》第八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行政诉讼法院作出的判决: 1、具体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判决维持; 2、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主要证据不足的;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违反法定程序的;超越职权的;滥用职权的;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终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行政诉讼一审的判决书,一般需要在立案之日起的六个月内作出;情况特殊的,则法院可以申请延长作出判决的期限;如果法院采用简易程序来审理一审案件的,则需要在四十五日内作出判决书。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行政诉讼对终审结果申请申诉的,不能申请申诉,但可以申请再审,而对申请再审的期限没有作出规定。《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本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