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7
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纳税单位无偿使用免税单位土地的;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实际使用应税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但未办理土地使用权流转手续的。
土地使用税实际使用人在下列情况下应缴纳: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纳税单位无偿使用免税单位土地的;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实际使用应税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但未办理土地使用权流转手续的。
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也就是说,取得应税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来计算缴纳土地使用税,而
出租土地的土地使用税承担人主要是根据双方约定决定,一般会由土地使用者承担。我国法律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可以作为公司出资的土地主要是指以出让方式获得的土地。
租用土地使用权缴税需要缴纳的项目有:租赁收入5%的增值税;增值税1%-7%的城建税;增值税3%的教育费附加;租赁收入0.1%的印花税;租赁收入12%的房产税;按实际占用土地的面积×依单位等级税额计算的土地使用税。
视情况而定。 1、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是纳税人。 2、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其土地的实际使用人和代管人为纳税人。 3、土地使用权未确定的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其实际使用人为纳税人。 4、土地使用权共有的,共有各方都
土地使用权变更免契税的情况有: 1、承受土地用于办公、教学、医疗、科研和军事设施; 2、土地被依法征收或占用,重新承受土地的; 3、承受荒地用于农、林、牧、渔项目开发的; 4、财政部或省政府确定的其他免征项目。
1、不涉及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转移变动的,不征收契税。 2、等价交换房屋,享受免征契税政策。 3、承受破产企业土地、房屋权属以抵偿债务的和接收整体出售国有、集体企业的免征契税。 4、根据财税〔2020〕4号文件规定,合并改建为一个企业,对
实际使用人应纳土地使用税的情况是: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纳税单位无偿使用免税单位土地的;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实际使用应税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但未办理土地使用权流转手续的。
土地使用权变更免契税的情况包括: 一、不涉及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转移变动的,不征收契税。 二、等价交换房屋,享受免征契税政策。 三、承受破产企业土地、房屋权属以抵偿债务的和接收整体出售国有、集体企业的免征契税。 四、合并改建为一个企业,对
土地被电缆占用的应缴土地使用税,免缴土地使用税的情形有法律严格规定,电缆并不属于免缴土地使用税的范围内,所以是必须要按照法律规定的要求缴纳的。
电厂这样的土地使用税也是照常缴纳,不过围墙外的灰场、输灰管、输油(气)管道、铁路专用线用地不用缴纳土地使用税费的,也有的是直接减半的,比如说核电站这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