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7
技术培训合同是当事人一方委托另一方对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特定项目的技术指导和专业训练,依法订立的合同。且技术培训合同一般是有偿合同,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技术合同有以下特点: 1、标的特定。即技术合同的标的仅为技术开发、转让、许可、咨询或者服务; 2、程序复杂; 3、风险较大; 4、技术合同的其他特点。
根据《技术合同认定规定》的规定,技术转让合同的认定条件是: (1)合同标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已经掌握的技术成果,包括发明创造专利、技术秘密及其他知识产权成果。 (2)合同标的具有完整性和实用性,相关技术内容应构成一项产品、工艺、材料、品种及其
技术合同名称与约定的权利义务关系不一致的,应当按照约定的权利义务内容,确定合同的类型和案由。技术转让合同中约定让与人负责包销或者回购受让人实施合同标的技术制造的产品,仅因让与人不履行或者不能全部履行包销或者回购义务引起纠纷,不涉及技术问题的
签订技术开发合同的步骤如下: 1、明确合同主体,当事人应当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2、各方共同约定合同的内容; 3、技术开发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合同自双方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成立。
可以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 1、协商。指纠纷的当事人,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通过摆事实、讲道理,达成和解协议,自行解决合同纠纷。 2、调解。纠纷的调解,是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在第三者的主持下由第三者进行说明劝导,促使他们互谅互让,达成和解协议解
发生技术合同纠纷时,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协商解决。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友好协商、互谅互让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 2、调解解决。在有关组织(如人民调解委员会)或中间人的主持下,在平等、自愿、
合同纠纷属于普通民事纠纷,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处理: 1、协商,合同当事人在友好的基础上,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这是最佳的方式。 2、调解,合同当事人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可以要求有关机构调解,当事人还可以要求合同管理机关、仲裁机构、法庭等进行调解
一般情况下技术转让合同成立后即有效,合同成立后是否进行登记或备案,并不是合同效力的判断依据,也不是技术合同成立的条件。技术合同的认定登记是当事人的自愿行为,并不是每一个技术合同都要到技术合同登记机关进行登记。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技术合同违约赔偿原则: (一)完全赔偿原则。 (二)合理预见原则。 (三)减轻损害原则。 (四)损益相抵原则。 (五)责任相抵原则。 (六)经营欺诈惩罚性赔偿原则。
技术合同类型包括四种,分别是: 1、技术开发合同,是指当事人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发签订的合同。包括委托开发合同和合作开发合同; 2、技术转让合同,是指当事人就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非专利技术转让、专利实施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