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2.10
需要立即报案的交通事故有:生死亡事故、伤人事故的;或者发生财产损失事故且驾驶人有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或者驾驶的机动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机动车无号牌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号牌的等
交通事故在这些情况下能使用代位追偿: 1、交通事故另一方车辆无任何保险且拒绝赔偿时,可以使用代位追偿; 2、交通事故另一方没有赔偿能力的,可以申请代位追偿; 3、交通事故另一方消极对待赔付义务时,可以申请代位追偿。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发生交通事故不需要负全责的情况是:双方当事人都存在过错;或者是因为意外导致的事故,双方都不负责任。一般交通事故中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责任。
交通事故要负全责的情形有: 1、交通事故的逃逸者负全责; 2、交通事故中故意毁坏证据的一方负全责; 3、机动车与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由机动车承担全责。但是行人必须无过错。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
1、撞到自己家人的,不赔; 2、车辆未在规定时间内年检或者未通过年检出事造成的损失,不赔; 3、车辆修理期间出事故造成的损失,不赔; 4、新车未上牌、无临时牌或者临时牌过期期间造成的损失,不赔; 5、被保险人主动放弃追偿权的,不赔; 6、驾
交通事故在需要调查、收集证据的情况下会拖走车,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扣留事故车辆所载货物。
交通事故去事故发生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都会被受理。被告住所地是指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按照经常居住地确定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是指离开住所一年以上并在经常居住地居住满一年以上。
需要根据交通事故责任情节严重及无力赔偿金额数量衡量是否达到坐牢量刑情况。如果未达到交通肇事罪程度,且造成直接损失后的无力赔偿金额在三十万元以下的不会坐牢。
交通事故可以私了的情形:未造成人员伤亡,仅有财产损失的;双方当事人对于事故的发生起因、责任划分、赔偿方式和金额等事项没有争议的;车辆参加交强险或当事人逃逸的情况等。
当事人在交通事故发生后有下列情况的,是次责:交通事故中的一方负主要责任,另一方负次要责任。一般情况下,次要责任方承担百分之三十,但如果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的交通事故中,机动车一方为次要责任的,承担百分之四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