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6
盗窃罪定罪以实际盗窃金额而定。根据刑法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盗窃转化侵占一般并不算盗窃未遂,这是因为在盗窃行为完成后转化为侵占意味着完全取得并控制了赃物,已对被害人的财产权造成了实质侵害,不可能算盗窃未遂。未遂区分一行为是构成盗窃罪还是构成代为保管情形下的侵占罪,关键是要判断行为人在非法占有财物前,
关于盗窃罪的既遂标准,理论上有接触说、转移说、隐匿说、失控说、控制说、失控加控制说。通说主张失控加控制说,即盗窃行为已经使被害人丧失了对财物的控制时,或者行为人已经控制了所盗财物时,都是既遂。被害人的失控与行为人的控制通常是统一的,被害人的
明知对方是犯罪分子,知情不报属于包庇罪。构成包庇罪,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窝藏、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行为。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的行为。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本罪的认定:第一是客体要件是侵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第二是客观方面表现为窃取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值得注意的是,此处窃取的行为不一定是秘密窃取,公然窃取在司法实践上也有可能被认
盗窃罪认定的情形如下; 1、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3、主体是一般主体; 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盗窃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数额较大的起点,但情节轻微,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作为犯罪处理: 1、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作案的; 2、全部退赃、退赔的; 3、胁迫参加盗窃活动,没有分赃或者获赃较少的; 4、盗窃家里人财物,数额较小的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盗窃罪的量刑标准如下: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属于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
应这样认定盗窃罪:盗窃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具有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1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能构成。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
下列盗窃特定财物的行为,不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1)窃取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以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定罪处罚。 (2)盗窃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的,以盗窃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定罪处罚。 (3)盗窃技
多次盗窃的认定是指在两年内实施三次以上的盗窃行为,应累计其犯罪数额。一般盗窃罪是要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但是如果行为人在两年内实施了三次以上的盗窃行为,即使盗窃数额未达数额较大的定罪标准,也应当作盗窃罪。因此处理多次盗窃构罪不需要达到数额较大
构成为境外窃取情报罪的要件有:犯罪主体为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犯罪主观方面是故意的心态;客体是国家的安全即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客观上行为人为境外的组织、机构、人员窃取情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