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10
代位追偿不一定会上黑名单。有下列情形的给予信用处罚: 1、有履行能力但拒绝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2、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式阻碍执行的; 3、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隐匿、转移财产等方式避免执行的; 4、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5
共同偿还如果一方不履行相关债务,法院可以采取相关措施,包括建立黑名单。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共同偿还可能会上黑名单,如果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等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如果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会列入黑名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有履行
欠钱不还,如果借款人具有不执行生效判决书、暴力抗拒执行、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违反限制消费令等情形的,会上黑名单,即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的名单。
担保人也可能会上黑名单,按照法律规定如果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等法定情形的,人民法院就会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进行信用惩戒。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担保人没有履行能力而不还钱的,一般是不会列入失信名单的,但如果有伪造证据抗拒执行、转移财产逃逸执行等情形的,会被列入失信名单。
债务人经法院判决后,拒不履行的可能会被列入黑名单。所谓黑名单也就是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失信被执行人,是指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俗称“老赖”。
担保人没有偿还能力,如果担保人是案件中的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的,会被列入黑名单: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以及以虚假诉讼等方式规避执行的等。
民间借贷中的欠款人如果按时还款的,并不会上黑名单。但欠款人作为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等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此时就会上黑名单。
被执行人不会上黑名单,只有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才会上黑名单。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1、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2、以伪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