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3
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
如果罚金缴纳义务人因没有经济能力不能缴纳罚金,有可能会被人民法院限制高消费、拍卖罚金缴纳义务人名下的动产不动产。若缴纳义务人有能力缴纳以转移财产等方式拒不缴纳的,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警察没有完整的证据链条证明一个人违法犯罪的,是不会拘留,只能适用于留置盘查、传唤,而不能适用于拘留。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罚没收入是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国家司法、公安、行政、海关或其他经济管理部门对违反法律、法令或行政法规的行为按规定课以罚金、罚款或没收品变价收入,以及各部门、各单位追回的赃款和赃物变价收入等。税务机关经办的税款滞纳金、补税罚款收入,通过税收渠
可以根据不同的情况进行处理: 1、有可能是信息被盗用了,在明确自己没有贷款,却真的已经欠贷款一定的金额时,需要报警,解决债务纠纷。 2、如果不是信息被盗用,那么可能是某个朋友欠了网贷,这就需要打电话咨询核实朋友是否欠贷。 3、也有可能是曾经
依据相关的法律规定,对于有控告人的案件,决定不予立案的,公安机关应当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在三日内送达控告人。控告人对不立案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材料,应当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
判刑后没钱交罚金可以由法院执行犯罪分子的其他财产,没有财产可执行的,可暂缓缴纳。但法院在任何时候只要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都可以随时追缴。由于不可抗拒的灾难如火灾、水灾、地震导致确实无法缴纳的,法院才会酌情考虑减免。
没收财产是我国刑法规定的附加刑之一,主要适用于危害国家安全罪和贪利性犯罪,包括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侵犯财产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等。《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没收财产的判决,无论附加适用或者独立适用,都由人民法院执行;在必要的
公安机关是没有权利没收财产的。没收财产一般情况是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公安机关是不能独立执行没收财产,但是可以配合法院进行没收财产。没收财产是没收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或者是全部。犯罪分子个人所有财产,指的是属于犯罪分子本人实际拥有的财产,
不可以, 1、如果不按时缴纳罚款会产生滞纳金的。 2、警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罚款在违法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款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由于遭遇
非法营运不交罚款可能会被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根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第十四条,对于无照经营行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触犯刑律的,依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中,依照刑法规定,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隐瞒贪污贿赂、恐怖活动等重大犯罪事实后逃逸,逮捕1年后仍找不到;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死亡的。有以上情形之一,应当追缴违法所得和其他涉案财产的,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