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19
刑事自诉案件不予受理的情形如下: (一)犯罪已过刑法规定的追诉时效期限的; (二)被告人死亡的; (三)被告人下落不明的; (四)不属自诉案件范围的; (五)自诉人撤诉后,就同一事实又告诉的,但因证据不足而撤诉的除外; (六)经人民法院调解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诉案件包括以下几种:第一,法律规定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如侮辱罪、诽谤罪、侵占罪、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等;第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侵犯自己人身权财产权但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并没有立案侦查的案件;第三,有
拒执罪的自诉案件构成要件: 1、客体条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侵犯的客体是人民法院的正常活动,司法秩序和法律的尊严。 2、客观要件是表现为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和裁定,情节严重的行为。 3、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主体为特殊主体
刑事自诉案件有追诉时效。中国刑法第八十七条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2、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3、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
刑事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就是公诉方和辩护方在审判中向法庭提供证据证明其主张之案件事实的责任。在自诉刑事案件中,原告人即自诉人承担举证责任,被告人不承担举证责任。这也是司法活动中“谁主张谁举证”基本原则的体现。如果自诉人不能用充分证据证明其指控的
刑事自诉案件包括下列三类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具体包括下列案件: (一)侮辱诽谤案件,但这类案件中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二)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的案件。 (三)虐待案件。 (四)侵占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
对于人民法院受理的刑事自诉案件,受害人和行为人达成合意的情况下,是可以和解的。《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
提起刑事自诉案件的,应当提交其中载明自诉人住址、联系方式等信息;被告人实施犯罪的时间、地点、手段、情节和危害后果;具体的诉讼请求等信息的刑事自诉状。有多个被告的,应当提出相应数量的副本。
自诉案件羁押期限自逮捕后的次日起不得超过一个半月,有特殊情况的,可以延长。自诉案件是指由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指控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案件。
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自诉案件是指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为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
自诉人在上诉期满后要求撤回上诉的,应当由第二审人民法院进行审查。如果认为原判决认定事实和适用法律正确,量刑适当,应当裁定准许撤回上诉;如果认为原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将无罪判为有罪、轻罪重判等,应当不准许撤回上诉,并按照上诉程序进行审理
刑事自诉案件的特点: 1、自诉案件由被害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直接到人民法院起诉,不经过公安或者检察机关; 2、自诉案件可以调解、自行和解、撤回自诉; 3、被告人可以对自诉人提起反诉,反诉是指自诉案件的被告人,在诉讼过程中,控告自诉人犯有与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