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2
房屋租赁登记证明的材料: (1)出租房屋的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 (2)出租人的身份证明; (3)共有房屋,须有共有人同意出租的书面证明或委托; (4)代理人受委托出租房屋,须有房屋所有人委托的书面证件; (5)房屋产权所有
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房屋租赁合同; (二)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四)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房屋租赁当事人提交
房屋租赁登记证明的材料有: 租赁双方当事人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时,除应提交签定的租赁合同外,还应分别交验有关证件。 1、出租人应交验的有关证件 (1)出租房屋的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证; (2)出租人的身份证明; (3)共有房屋,
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房屋租赁合同; (二)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四)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房屋租赁当事人提交
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需要准备承租人与出租人的居民身份证,出租人还需提供房产证,其他有效产权证明,政府批文或《营业执照》验原件留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委托书。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需要的材料如下: 1、房屋租赁登记备案需要房屋租赁合同。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家庭户口簿。 3、公有住房转租的,提供公有
1、填写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申请表; 2、携带有关资料向房地产交易权籍登记中心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 (1)房地产权属证书或其他有效凭证复印件一份; (2)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申请表一份; (3)房屋租赁合同一份; (4)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5)
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需要准备承租人与出租人的居民身份证,出租人还需提供房产证,其他有效产权证明,政府批文或《营业执照》验原件留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委托书。
1、出租人应提交的材料: 房地产权证或者规定的其他权属证明中:向外来流动人员出租的,还应附公安部门发放的房屋租赁治安许可证。出租人的个人身份证明或企业、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证明中,共有房屋出租的,还应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或委托书理出租
房屋租赁登记的办理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1)房屋租赁合同; (2)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4)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房屋租赁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合法、有效,
代办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要提交材料有: 1、房屋租赁合同; 2、房屋所有权证书或房屋合法权属证明; 3、当事人的合法证件;出租人和承租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法人证书或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4、出租共有房屋的,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
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需要准备出租人本人身份证,房产证权利证书或者证明其他有效证件,该证件必须提供原件并保留其复印件。如若委托他人代管的房屋,申请可由代管人,但代管人除了要提交上述证件外,还应提供房屋产权人委托其代管的委托书证明。若是共有房屋
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需要准备出租人本人身份证,房产证,其他有效产权证明,承租人提供身份证,政府批文或《营业执照》验原件留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委托书,需要留原件。 如果是委托他人办理房屋租赁手续,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明,规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