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6
孩子的监护人是父母。如果父母死亡或没有监护能力,也可以是祖父母、祖父母或兄弟姐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以下有监护能力的人应当依次担任监护人: 1、祖父母、
我国法律上父母是孩子的监护人,如果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未成年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其他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委会或村委会、民政部门同意并且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法律上无第一监护人、第二监护人区分。父母有监护能力,就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无监护能力的,可由其他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根据2021年1月1日实施的《民法典》第二十七条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
父亲还在继母一般是孩子的监护人。但继子女不受其抚养教育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且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亲生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规定。
父母离异后子女的监护人一般是离婚后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若夫妻双方都没有监护能力或者是都不适合行使监护权的,可以由未成年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或其他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委会或村委会、民政部门同意的担任监护人。
孩子的监护人一般都是其父母的。如果父母不能承担起抚养义务,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其他有监护能力的人可以再向法院提起变更监护人之诉。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己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
父母离婚后,孩子的监护人依然是其父母。 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
父母离异后子女的监护人一般是离婚后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若夫妻双方都没有监护能力或者是都不适合行使监护权的,可以由未成年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或其他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委会或村委会、民政部门同意的担任监护人。
父母离异后子女的监护人一般是离婚后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若夫妻双方都没有监护能力或者是都不适合行使监护权的,可以由未成年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或其他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委会或村委会、民政部门同意的担任监护人。
父母一般都是孩子的监护人,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规定了,父母是子女的法定监护人;除非孩子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才有可能孩子的监护人不是父母。
首先按照正常的监护顺序,父母是第一顺位监护人,但是这并不代表着监护人就必须一定是父母。就比如说父母因为触犯法律被刑事拘压,或者父母死亡等这种特殊情况下,孩子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甚至是兄姐等,这些人都可以成为孩子的监护人。
我国民法典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父母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有监护能力的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担任监护人。但是对于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来说,配偶是首要监护人。没有配偶的,由有监护能力的父母或者子女担任监护人。
子女成年后父母不一定是监护人 首先,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其次,成年以后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就不存在被监护制度的适用问题。 再次,监护制度是我国民法规定的,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