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21
民事诉讼法的适用主体,是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其相互之间。提起民事诉讼的范围包括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而产生的纠纷,其中财产关系是指基于物质财富关系而形成的相互关系。
上诉不加刑的适用范围: 1、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 2、第二审人民法院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除有新的犯罪事实,人民检察院补充起诉的以外。《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他
1、可以约定为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的法院 2、以及其他的、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法院
1、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案件;2、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3、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案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所谓的情况紧急,主要是指下列情况:需要立即停止侵害,排
根据引起时效发生的事实状态不同及由此产生的法律效果不同,可将时效分为取得时效和消灭时效,消灭时效又称为诉讼时效,那民事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诉讼》规定诉讼时效有一个缺陷,就
民事裁定则是指法院为处理民事诉讼中的各种程序性事项所作出的结论性判定.具体来说,其法理基础在于:1、裁定之上诉审程序是程序公正价值准则的必然要求。公正的程序-特别是其中的诉讼程序-具有保障实体法内容的
民事裁定,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过程中,对所发生的程序上应当解决的事项作出的权威性判定。也就是说,法院处理程序的事项,应当使用民事裁定.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40条的规定,裁定的适用范围是:(一)
中国现行的法律关于合同的有关条文,均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第三编,合同中,其适用范围为全部的因合同产生的民事关系。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
刑法的时间适用范围,主要包括了刑法的生效时间、失效时间以及刑法的溯及力三个方面: 首先是刑法的生效时间,意思是刑法从什么时间起具有法律效力,主要有两种确定方式,一种是从公布之日起生效;另一种是公布之后,确定某一具体时间点开始生效; 第二是刑
缓刑的适用范围有以下两点: 1、适用缓刑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 2、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即法院认为不关押也不致于再危害社会。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