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1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工伤事故企业应承担以下这些费用: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答:若用人单位有缴纳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需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按月支付伤残津贴(五至六级),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五至十级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若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的,则全部工伤赔偿待遇均由用人单位支付。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
工伤赔偿标准: 一级至四级伤残: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7个月;二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5个月;三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3个月;四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21个月。 2、按月享受伤残津贴(按月支付)一级伤残
职工在工作期间内受伤则会被认定为工伤。通常情况下工伤可以得到到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月来给予当事人的伤残津贴、工伤医疗费(包括工伤医疗费用、康复性医疗费用、辅助器具安装配置费)、生活护理费和其他赔偿费用(包括伙食补助、外地就医差旅费等)。如果
受工伤的,公司应当赔偿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残疾器械费以及伤残津贴等费用。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赔偿标准根据工伤等级确定,不同等级,赔偿标准不同。具体如下: 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
职工因工死亡的赔偿是,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如果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保,则由用人单位赔偿。 不认定工伤单位还要赔偿。 工伤是指劳动者因工作受伤,可以享受相关工伤保险待遇,要求用人单位
若用人单位有缴纳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需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按月支付伤残津贴(五至六级),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五至十级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若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的,则全部工伤赔偿待遇均由用人单位支付。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
若用人单位有缴纳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需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按月支付伤残津贴(五至六级),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五至十级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若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的,则全部工伤赔偿待遇均由用人单位支付。
工伤赔偿费用应当分别由用人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来依法承担,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费的,由用人单位承担全部工伤赔偿费用。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再用人单位去偿还。
员工工伤,用人单位应该承担以下这些费用: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医疗费;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 三、辅助器具费用; 四、停工留薪期工资,停工留薪期内工资职工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五、停工留薪期护理费
工伤赔偿金包括的费用:医疗费、伙食补助费、交通费、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伤残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骨折工伤赔偿费用如下: 1、一次性伤残补贴; 2、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和一次性残疾就业补助; 3、残疾赔偿金; 4、医疗费用; 5、住院伙食补贴、交通、住宿费; 6、辅助器具费用; 7、停工留薪期工资; 8、停工留薪期护理费。 职工因工作遭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