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30
人民检察院监所检察部门管辖的刑事申诉案件如下: (一)不服人民检察院因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情形而作出的不批准逮捕决定的申诉; (二)不服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的申诉; (三)不服人民检察院撤
检察院不起诉决定期限一般为一个月,因为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起诉或者不起诉的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一个月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检察长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最高人民法院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抗诉申请书中应当包括申请人的地址、电话等相关信息,针对法院生效的判决或裁定的申诉理由,以及原审人民法院在认定事实或审判程序方面存在的问题,末尾签字或盖章。
如果是侦查期间达成的谅解,谅解书交办案机关附侦查卷宗。如果是案件已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当事人自己交检察院。已将刑事和解书和谅解书都给了检察院,检察机关可以出具一个收到证据的文书,法律没有专门的规定。如果双方当事人在刑事诉讼中达到和解的,被害人
检察院监所检察部门管辖的刑事申诉为:对检察院因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情形而作出的不批准逮捕决定不服的; 对检察院不起诉或撤销案件决定不服的; 对检察院其他诉讼终结的刑事处理决定不服的; 对人
缓刑执行通知书是需要抄送检察院的。一般作出判决书的审理法院会把判决书送交同级检察院和上级法院,同级检察院还要送上级检察院一份。有时候公安机关也会要一份。
检察院刑事申诉案件有: 1.不服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决定、不起诉决定、撤销案件决定和其他处理决定的申诉; 2.不服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以及被害人不服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且尚在执行中的刑事判决、裁定的申诉。
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刑事申诉案件如下: (一)不服人民检察院因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情形而作出的不批准逮捕决定的申诉; (二)不服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的申诉; (三)不服人民检察院撤销案件决定的
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刑事申诉指:对检察院因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情形而作出的不批准逮捕决定不服的; 对检察院不起诉或撤销案件决定不服的; 对检察院其他诉讼终结的刑事处理决定不服的; 对人民法院已
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刑事申诉案件如下: (一)不服人民检察院因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情形而作出的不批准逮捕决定的申诉; (二)不服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的申诉; (三)不服人民检察院撤销案件决定的
根据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刑事申诉是指:对检察院因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情形而作出的不批准逮捕决定不服的;对检察院不起诉或撤销案件决定不服的;对检察院其他诉讼终结的刑事处理决定不服的;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