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2
进行再审有三种方式,一种是当事人申请再审、另一种是检察机关抗诉再审,最后一种是法院依职权提起再审,想要法院进行再审就需要人民法院发现在判决中出现错误。
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或者复核判处死缓并限制减刑的案件,认为原判对被告人判处死缓适当,但判决限制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撤销限制减刑。反之,高级法院审理判处死缓没有限制减刑的上诉案件,认为应当限制减刑的,不得直接改判,也不得发回重新审判;确有必要限
1、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或者复核判处死缓并限制减刑的案件,认为原判对被告人判处死缓适当,但判决限制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撤销限制减刑。反之,高级法院审理判处死缓没有限制减刑的上诉案件,认为应当限制减刑的,不得直接改判,也不得发回重新审判;确有必
审程序,也就是审判监督程序,是指司法机关对确有错误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依照法定程序重新审理的程序。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三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
首先,再审程序的启动意味着原审裁判“可能”存在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审判程序违法等问题,但并非是必然。因此再审程序的启动不等同于原审是错案。其次,引起再审的原因一方面是由于法院和法官的自身原因所
所谓再审程序,也就是审判监督程序,是指司法机关对确有错误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依照法定程序重新审理的程序。 刑事再审程序的启动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三条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
根据再审确认的事实、情节和当时的法律政策,论述被告人是否犯罪,犯什么罪(一案多人的还应分清各被告人的地位、作用和刑事责任),应否从宽或从严处理。指出原判的定罪量刑,哪些是正确的,哪些是错误的或者全部是
刑事案件启动再审的条件:各级法院对本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及裁定,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法院再审;对于检察院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对于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最
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再审申请书的具体书写要求如下: 1、具体写明再审申请人、被申请人及原审其他当事人的基本身份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职业、住所及
刑事案件只要有犯罪事实发生或发现犯罪嫌疑人,就符合立案条件,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应当立案。对于自诉案件,应当由受害人自行向人民法院起诉立案,例如侮辱、诽谤罪,受害人应自行搜集证据向人民法院起诉,只要有明确的被告、属于自诉案件范围并且向有管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