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3
竞业限制诉讼时效三年。我国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竞业限制补偿迟发的,经催告后仍然不支付经济补偿的,劳动者可以解除竞业限制协议。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请求解除竞业限制
竞业限制生效条件是:采用书面的形式;用人单位应当确实拥有特定的商业秘密,且在合同中明确商业秘密的范围;劳动者限于接触、了解或掌握企业商业秘密人员及其高级管理人员的范围内;必须给予劳动者合理的经济补偿;竞业限制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两年;竞业限制
因为竞业限制引起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适用劳动仲裁前置,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如果单位觉得该劳动者掌握单位核心机密,可以要求竞业限制。根据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
法律对竞业限制有以下规定: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
竞业限制规定劳动者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就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
需与企业签订竞业限制合同的通常包括下列人员:高级研究开发人员、技术人员、经营管理人员、关键岗位的技术工人、市场计划或销售人员、财会人员、机要秘书员等。 竞业限制协议是企业与特定的接触、知悉、掌握商业秘密的员工签订的,对于签订对象的合理性,应
当事人约定竞业限制人员离职无补偿是无效的。竞业限制期间用人单位未依法支付经济补偿的,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解除竞业限制。竞业限制协议或者条款中未约定经济补偿,但劳动者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的,仍然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保密协议是指协议当事人之间约定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某信息的协议。竞业限制协议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由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得到原用人单位的兼职单位就业,不得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