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6
移送管辖指的是没有管辖权的法院将案件转移给有管辖权的法院,而应诉管辖指的是当事人放弃管辖权异议或者超过管辖权异议的提出时限而应诉,人民法院即有权对该案进行审理。因此二者的区别主要在于在先管辖权的不同。对于应诉管辖,还存在涉外案件的特殊规定,
刑事诉讼法规定,几个同级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法院审判.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法院审判。即最初受理的法院具有优先管辖权,但如果由主要犯罪地法院管辖更有利于诉讼的话,则需要移送。
移送管辖,是指地方人民法院受理某一案件后,发现对该案无管辖权,为保证该案件的审理,依照法律相关规定,将该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移送管辖的实质是对案件进行移送,而不是对案件管辖权进行移送。它是对管辖发生错误所采用的一种纠正措施。移送管
移送管辖和管辖权转移的区别如下: 1、移送的原因不同,移送管辖的情况为法院已经受理了案件,但是发现存在管辖权错误,移送给有管辖权的法院,管辖权转移的情况为上级法院或者下级法院有管辖权,但是存在不适宜行使的情况,例如涉及到院长回避等情况; 2
管辖权转移与移送管辖的区别如下: (1)前提不同,管辖权转移由上级法院决定,而移送管辖无须接受移送法院的同意; (2)对象不同,管辖权转移的是管辖权,而移送管辖的是案件; (3)法院不同,管辖权转移从有管辖权的法院到无管辖权的法院,而移送管
移送管辖适用的条件有: (一)案件已被人民法院受理,符合起诉条件; (二)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对该案件不具有管辖权,经审查不归本法院管辖的; (三)接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对该案件依法享有管辖权。
移送管辖是指某一人民法院受理民事案件后,发现自己对该案没有管辖权,将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理,移送管辖的条件有: (1)移送的案件人民法院已经受理。 (2)移送的人民法院对本案没有管辖权。 (3)受移送的人民法院依法享有管辖权。受移
刑事案件的移送管辖条件:1、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如果案件还没有受理,经审查发现无管辖权的则应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2、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对该案件没有管辖权;3、接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依法享有管辖权。此外,在有管辖权的法院受理案件
移送管辖指的是某一具体人民法院在对案件进行受理时发现该案并不属于自己管辖,此时该法院应当将该案移送给具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受理,而且受移送管辖的人民法院不可以拒绝。如果移送之后受移送法院仍然认为根据法律规定其也不具有管辖权,此时,不能再进行移
移送管辖的限制有:两个以上法院都有管辖权的民事案件,先立案的法院不得将案件移送给另一个有管辖权的法院。有管辖权的法院受理案件后,不得以行政区域变更为由,将案件移送给变更后有管辖权的法院。受移送的法院应当受理移送的案件,不得已本院无管辖权为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