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8
抓捕和逮捕是不一样的。抓捕为对于还未处在控制之下的犯罪嫌疑人进行控制的行为;而逮捕则是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控制,以防止其发生社会危险的行为。《刑事诉讼法》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
逮捕了并不是罪名就落实。逮捕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实施妨碍刑事诉讼的行为,逃避侦查、起诉、审判或者发生社会危险性,而依法暂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实施逮捕说明的确存在犯罪事实,但并不代表已经
属于。逮捕是最为严厉的强制措施,因为它会完全剥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自由。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非法拘禁逮捕并不是就会判刑,因非法拘禁罪被公安机关逮捕的,检察院会依据证据和犯罪情况决定是否提起公诉,提起诉讼后法院还会依据实情案情判决罪名成不成立。只有罪名成立的,才会判刑。
检察院不批准逮捕不等于没事了。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被刑事拘留转为逮捕后,应当由检察机关审查后进行起诉,并由审判机关进行司法判决。在拘留后的三日内向检察院提请审查批捕,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延长至三十日。而检察院应当在七日内作出作出
收缴、追缴属于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对于违法所得,执法机关肯定是要依法收缴的,此外,常见的行政处罚的种类还有警告、罚款、吊销或暂扣营业执照,违法行为情节较重的话,会对违法人进行行政拘留。
法院判实行不是当场就逮捕。逮捕是检察院批准或决定,法院决定,公安机关执行的,对犯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时间内完全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逮捕是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中最严厉的一种,它不仅剥夺了犯罪嫌疑
下了逮捕令不一定会坐牢,如果最终证明没有犯罪事实的,则不会追究刑事责任,也就不会坐牢。所以逮捕后是否会坐牢关键在于罪名是否真的成立。如果侦查中发现犯罪事实不存在的应当释放被逮捕人。
免予刑事处罚不能视为判处刑罚。只有追究刑事责任,受法院判决承担刑事才算。检察院决定不起诉,也就行为人可以免除刑事责任,不用到法院判决,因此不属于刑事处罚。
逮捕了不是就落实罪名。我国实行罪刑法定的原则,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被逮捕是,只说明有证据证明是存在着犯罪事实,犯罪的可能性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