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4
关于隐私权的概念与界定,学界说法不一。即将生效的《民法典》将隐私权列为了人格权的一部分,对隐私权进行了明确规定。隐私,除了指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还包括了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活动以及信息。隐私权是指不受其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的刺探、侵扰
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而且权利主体对他人在何种程度上可以介入自己的私生活,对自己的隐私是否向他人公开以及公开的人群范围和程度等具有决定权。隐私权是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民法的概念是指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民法的基本原则包括: 一、公平原则,即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二、自愿原则,即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
区别如下: 一、定义不同。《民法通则》是中国对民事活动中一些共同性问题所作的法律规定,是民法体系中的一般法;《民法总则》是民法典的总则编,规定了民事活动的基本原则和一般规定,在民法典中起统领性作用。 二、目的不同。《民法通则》的目的是为了保
私募股权是指企业自行寻找特定的投资人,吸引其通过增资入股企业进而持有该企业股权。 对大多数中小企业来说,较难达到上市发行股票的门槛,私募成为民营中小企业进行股权融资的主要方式。 私募股权持有者,是对该企业未来计划上市加油助力,在企业成功上市
平等原则的概念是各种民事活动中一切当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具体的表现有民事主体的法律地位平等;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受法律平等保护;民事主体依法平等地享受权利和负担义务;民事主体的民事责任平等。
隐藏行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民法总则》第146条照搬于《德国民法典》第117条。四审稿中存在的但书规定最终被删除,或以为不应提供一般保护,或以为应于分编作具体规定。该制度虽可能与表见代理、善意
隐形股东就是隐名股东,是指为了规避法律或出于其他原因,借用他人名义设立公司或者以他人名义出资,但在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中却记载为他人的出资人。
两者的区别如下: 1.总则是统领整个民法的,里面多为规定一些民法的原则和基本精神,譬如诚实信用原则、风俗良俗原则、诉讼时效和契约自由等等能够贯穿整部民法的基本原则,具有普适性;分则是根据具体的情况分别作出明确的规定,具有特殊性。 2.《民法
民法总则留置权指的是债权人因合法手段占有债务人的财物,在由此产生的债权未得到清偿以前留置该项财物并在超过一定期限仍未得到清偿时依法变卖留置财物,从价款中优先受偿的权利。
隐形股东的概念是借用他人的名义出资。名义股东应当按照代持股协议的约定,将股权的收益支付给隐名股东。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隐名股东的股东权可以通过实际出资以及代持股协议来确认。
公民为我国宪法所确定的基本权利的一般性的主体。根据我国现行宪法第33条第1款的规定,凡是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也就是说,具有国籍是确定我国公民资格的唯一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