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4
征地拆迁申请听证的程序有: (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 (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 (四)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
征地拆迁申请听证的程序有: (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 (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 (四)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
调查终结,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决定: 一、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二、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不予行政处罚; 三、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第四十二条,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应诉的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另外有规定,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由当事人互相质证。
1、受理和受理的期限。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本法规定,但是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除上述情况
行政处罚罚款强制执行程序如下: 1、先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2、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超过三十日,催告后当事人仍不履行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强制执行,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
强制拆迁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
房屋征收部门会先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对补偿方案进行讨论并公布,争取公众意见。如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人民政府会组织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修改补偿方案。市、县人民政府在作出征
符合一定的条件是可以的。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依照本章规定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