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4
听证后进行行政处罚的方式为: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不予行政处罚;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违法行为已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行政处罚要按照下列程序来进行听证:先由被处罚人及时地申请听证;然后由行政机关依法组织组织;再正式召开听证会,通知各当事人参加,并在听证会上进行申辩和质证;最后制作听证笔录,并由行政机关在一定期限内依法作出行政处罚的决定。
房屋被强拆的行政诉讼时效是六个月。 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
房屋强拆进行行政赔偿的方式是主要以赔偿金的方式为主要赔偿方式。房屋强拆对受害人造成损害的要求处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返还财产。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8条的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在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的拆迁行政诉讼中,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应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通过依法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并提出答辩状,来应诉。行政机关还需要按时参加庭审,并依法履行生效的裁判文书。
听证程序依照下列规定举行: (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收到《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或口头形式提出。口头形式提出的,案件调查人员应当记录在案,并由当事人签字。 (二)当事人提出听证要求后,法制工作机构或者承担法制工作的机构
按照以下程序进行行政处罚的听证: (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 (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 (四)听证由行政机
房屋征收过程,可以依法申请强制拆迁。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
拆迁房屋不属于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是暂时性的措施,具体包括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查封、扣押、冻结等。而房屋拆迁后,是不可逆的,不是暂时性的措施。
拆迁房屋的行为并不属于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是暂时性的措施,具体包括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查封、扣押、冻结等。而房屋拆迁后,是不可逆的,不是暂时性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