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3
《民法典》规定订立口头遗嘱,需要在危急情况下,若是危急情况之后,立遗嘱人还在世并且没有立其余形式遗嘱的,遗嘱无效。公民订立遗嘱可以采用自书遗嘱、打印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录音遗嘱以及公证遗嘱的方式。
口头遗嘱根据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作出。 口头遗嘱符合下列条件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1、是在危急的情况下立的。 2、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3、立遗嘱人必须有遗嘱能力,即在立遗嘱时必须具有完全行为能力。 4、遗嘱内容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口头遗嘱的订立的有效的情形是被继承人处于危机情况下订立的;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见证;被继承人没有脱离危险或者脱离危险也没办法定订立书面遗嘱。符合这些条件订立的口头遗嘱就是有效的。
口头遗嘱是立遗嘱人口头表述的遗嘱。订立口头遗嘱必须符合二个条件: 1、须在危急情况下才可以使用此种形式; 2、需要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这两个条件是口头遗嘱成立并且有效的必备条件,缺一不可。而且需要注意一点,立口头遗嘱,在危急情况解除后,
遗嘱人在生命垂危等危急情形下,找到两名以上的见证人在场,由遗嘱人口述遗嘱内容。见证人可做记录,但记录内容因危急情形,遗嘱人无法修改、更正。见证人也可不做记录,以见证人记忆的为准。由于口头遗嘱是因危急情形不能采用其他遗嘱形式的情形下不得已采用
订立口头遗嘱程序有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定立口头遗嘱。如果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在符合以下法定要件的情况下,口头遗嘱依法成立,具体指的是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的情况下定立的;如果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口头遗嘱的规定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1、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 2、遗嘱人立遗嘱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 4、遗嘱的内容及形式不得违反法律规定等。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口头立遗嘱,是合法的。口头遗嘱的设立条件如下: (1)须在危急情况下才可以立口头遗嘱。所谓危急情况是指遗嘱人因疾病或战争随时都有生命危险,无法以其他形式立遗嘱的情形。 (2)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危急情
公民可立口头遗嘱,但是需要有两名以上见证人在场,且必须是危急情况下。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口头遗嘱又称“口授遗嘱”、“略式的口授遗嘱”或“特别方式之遗嘱”。遗嘱人在特殊情况下以口头形式
公民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满足下列条件是有效的即遗嘱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处于情况危急时刻订立的口头遗嘱;订立时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订立遗嘱的意思表示真实;遗嘱的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侵害他人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