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8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确定为工伤后,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
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做工伤鉴定。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员工申请工伤认定,如果不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可以申请。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工伤伤残鉴定由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认定,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
工伤认定应当去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是用人单位,如果用人单位不提出的,本人或者本人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年内一年内提出申请。
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做工伤鉴定。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员工申请工伤认定,如果不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可以申请。
工伤鉴定去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做。各地的统筹地区不是按统一的行政级别设置的,而是根据具的体情况进行设定的。依照相关的规定,工伤保险基金在直辖市和设区的市实行全市统筹;其他的地区,如自治州、地区行署等地的统筹层次,由各省、自治区进行确定
我国的工伤保险条例规定,通常情况下,工伤鉴定是确定劳动者本人的伤残情况的,劳动者和单位都可以申请。如果单位不申请,那么劳动者本人可以亲自申请。一般会让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由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单位没按时限
初次劳动能力鉴定是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申请的时间应当是工伤职工的伤情处于相对稳定的状态或者是已经痊愈。再次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所提交
工伤鉴定一般在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 初次劳动能力鉴定是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申请的时间应当是工伤职工的伤情处于相对稳定的状态或者是已经痊愈。
工伤鉴定在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
职工发生工伤后,可由用人单位及时将其送往定点的医院接受治疗,由该医院出具医疗诊断证明,之后可由单位携带工伤认定申请表、医疗诊断证明等材料去申请工伤鉴定;做完工伤鉴定后,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可以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
出院后随时可以申请工伤认定。一般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用人单位就需要申请工伤认定,所以出不出院其实都可以申请工伤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