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0
犯罪预备形态特征: 1、行为人尚未着手犯罪的实行行为,即犯罪活动在具体犯罪实行行为着手前停止下来; 2、行为人已经开始实施犯罪的预备行为,即为犯罪的实行和完成创造便利条件的行为。 犯罪预备,是指做实施犯罪前的准备工作。如预备犯罪工具等。在认
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是指行为人开始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作为某种具体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犯罪没有得逞,指犯罪的直接故意内容没有完全实现,没有完成某一犯罪的全部构成要件。犯罪未得逞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
共同犯罪特征是: 1.犯罪主体必须是在两个以上。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单位。 2.犯罪客观方面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行为,即各共同犯罪人的行为都是指向同一的目标彼此联系,互相配合,结成一个有机的犯罪行为整体。 3.犯罪主观方面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故
强奸罪犯罪特征如下: (1)侵犯的客体,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胁迫或其他使妇女不能抗拒、不敢抗拒的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 (3)犯罪主体、是年满十四周岁的男子。 (4)主观方面,
强奸罪犯罪特征如下: (1)侵犯的客体,是妇女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胁迫或其他使妇女不能抗拒、不敢抗拒的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 (3)犯罪主体、是年满十四周岁的男子。 (4)主观方面,
政府通过暴力的方式进行拆迁的,触犯的刑事犯罪可能包括故意毁坏财物罪、滥用职权罪、徇私舞弊罪等。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中不履行本条例规定的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玩
暴力取证罪的构成要件应当包括: 1、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司法工作人员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行为。 2、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3、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司法工作人员,与刑讯逼供罪相同。 4、本罪在主观方面
暴力取证罪的量刑标准如下: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暴力取证时手段残忍、影响恶劣的; 2、因暴力取证致人自杀或者精神失常的; 3、因暴力取证造成冤、假、错案的; 4、暴力取证3次以上或者对3人以上进行暴力取证; 5、授意、指使、强迫他人暴力取证的。
暴力取证罪立案标准: 1、暴力取证3人次以上的; 2、暴力取证造成证人轻伤、重伤、死亡的; 3、暴力取证,情节严重,导致证人自杀、自残造成重伤、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的; 4、暴力取证,造成错案的; 5、纵容、授意、指使、强迫他人暴力取证,具有
关于犯罪的规定,必须具备以下特征: 第一、犯罪是危害社会的行为。行为对社会的危害性,是犯罪最本质的特征。 第二、犯罪是触犯刑律的行为。 第三、犯罪必须是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只有应受刑罚处罚的危害社会的行为,才被认为是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