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1
安置补偿诉讼为行政诉讼,时效为六个月。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
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被征收人对补偿不服的,可以收到征收补偿方案或者征收补偿决定后6个月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果申请了复议的,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15天内起诉,起诉时提交起诉书和相关证据。 拆迁补偿纠纷申请行政诉讼流程: 1、起诉。起诉人在知
一旦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都应当经当事人申请,先由同级拆迁管理部门复议。只有经行政复议后,当事人仍不满意的,方可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是行政诉讼的前置程序。实施复议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是县级以
一、行政裁决。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可以申请由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裁决。 二、行政或司法强制。 三、民事仲裁或民事诉讼。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订立后,拆迁人可以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
房屋拆迁补偿纠纷:和征收方进行协商谈判,协商不下来的时候,可以书面申请听证,联合其他拆迁户提出异议。 在房屋征收决定下发后,通过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来争取合理补偿。
1、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被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未达成拆迁安置协议的,人民法院对向人民法院提起的有关赔偿纠纷和民事诉讼,不予受理,重新安置。 2、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拆迁补偿是指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给予的补偿。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还可以选择货币补偿和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
房屋拆迁补偿纠纷,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时候,需要递交起诉状、身份证、证据等有关材料。
房屋拆迁补偿纠纷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的方式处理。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
房屋拆迁过程涉及国家行政主管机关的管理活动,属于房屋拆迁主管部门与房屋拆迁当事人因房屋拆迁而发生的管理与被管理的法律关系。对行政机关征收、征用裁决或者补偿决定不服的,当事人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有管辖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房屋拆迁纠纷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根据法律规定,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