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7
担保人的担保期限由当事人之间自行约定,约定的保证期间不得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也不得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如果当事人之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则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担保人的担保期限,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的期限执行,没有约定的,按以下的规定执行: 关于担保期限,我国《担保法》规定:第二十五条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
一般保证、连带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保证期间可以设定为除斥期间,在约定不明时可以按主债务诉讼时效的计算方法计算债务到期日起算二年。而在抵押担保中,尽管抵押权存续于主债权存在的始终,但法
根据法律规定,未约定履行期限的合同,依照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第五百一十一条不能确定履行期限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但债务人在债权人第一次向其主张权利之时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债务人明确
担保期限是根据担保人与债权人自行约定,但是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则担保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当事人自行约定的担保期限不得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
对于抵押担保的期限,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1.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
最长的担保期限是6个月。保证有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两种方式。一般担保的担保人和债权人可以约定担保期限定的,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连带担保的担保人与债权人未约定担保期限的,债权人有权要求担保人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承担保证责任。根据相关
债务的担保期限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执行,没有约定的,担保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
无还款期限的担保期限通常即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的六个月。现行民法典规定,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
主合同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保证期限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间届满之日起2年;没有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
担保期限没有约定的担保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满之日起六个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一般担保人和债权人未约定担保期限的,担保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连带责任担保的担保人和债权人未约定担保期限的,债权人有权要求担保人债务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