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2
对谎报安全事故罪的处罚标准是:犯此罪的,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谎报安全事故的行为,如果没有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则属于一般违法行为,不能追求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谎报安全事故罪的构成要素应当是: 1、本罪的主体为对安全事故负报告职责的人员,特殊主体;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行为; 3、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安全事故监管制度
在我国《刑法》中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判刑标准细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行为
谎报安全事故罪的最新判刑标准为:行为人的犯罪情节严重的,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谎报安全事故罪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行为。
不报、谎报事故罪是指,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耽误事故抢救,并且情节严重的行为。触犯不报、谎报事故罪的犯罪嫌疑人,会被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会被判处拘役。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的,犯罪嫌疑人会被判处三年以
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既遂量刑有两种情形: 1、犯此罪,如果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犯此罪,如果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罪侵犯的是安全事故监管制度。犯罪主体为对安全事故“负报告职责的人员”。
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的犯罪构成要件为: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为对安全事故负报告职责的人员;主观方面为故意;侵犯的是安全事故监管制度;客观方面则表现为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行为。
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或者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导致事故后果扩大,增加死亡一人以上,或者增加重伤三人以上,或者增加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追究刑事责任。
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既遂量刑有两种情形: 1、犯此罪,如果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犯此罪,如果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罪侵犯的是安全事故监管制度。犯罪主体为对安全事故“负报告职责的人员”。
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的判刑规定: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规定,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
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的量刑: 1、触犯本罪的,一般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犯罪情节达到特别严重程度的,依法应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的处罚是:犯罪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构成该罪。
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