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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谎报安全事故罪?

更新时间:2022.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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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报、谎报事故罪罪,是指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139条的规定,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应予立案追诉。 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的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司法机关在使用本条规定处罚时,应当注意一下的问题: 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矿山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在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规定的“情节严重”: a、导致事故后果扩大,增加死亡一人以上,或者增加重伤三人以上,或者增加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的; b、实施下列行为之一,致使不能及时有效开展事故抢救的: .决定不报、谎报事故情况或者指使、串通有关人员不报、谎报事故情况的; .在事故抢救期间擅离职守或者逃匿的; .伪造、破坏事故现场,或者转移、藏匿、毁灭遇难人员尸体,或者转移、藏匿受伤人员的; .毁灭、伪造、隐匿与事故有关的图纸、记录、计算机数据等资料以及其他证据的; c、其他严重的情节。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规定的“情节特别严重”: .导致事故后果扩大,增加死亡三人以上,或者增加重伤十人以上,或者增加直接经济损失三百万元以上的; .采用暴力、胁迫、命令等方式阻止他人报告事故情况导致事故后果扩大的; .其他特别严重的情节。 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矿山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危害矿山生产安全构成犯罪的人,在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积极组织、参与事故抢救的,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矿山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国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投资入股矿山生产经营,构成本解释涉及的有关犯罪的,作为从重情节依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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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全生产事故谎报罪的定义是什么?
    安全生产事故谎报罪的定义是什么?

    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020.01.29 311
  • 安全事故不报或者谎报构成什么罪
    安全事故不报或者谎报构成什么罪

    安全事故不报或者谎报构成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规定,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020.02.16 527
  • 法院对于谎报安全事故罪可能是什么故意
    法院对于谎报安全事故罪可能是什么故意

    法院对谎报安全事故罪既遂的裁判标准是: 1、犯此罪,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法院应当根据犯罪事实、性质、情节依法判处刑罚。

    2020.02.16 97
专业问答
  • 谎报安全事故罪是故意犯罪吗

    犯谎报安全事故罪既遂严重。犯本罪的,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谎报安全事故罪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

    2023-09-04 15,340
  • 谎报安全事故罪能有什么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

    2023-07-18 15,340
  • 如何惩治安全事故谎报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

    2023-07-18 15,340
  • 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的罪与非罪的界限是什么

    罪与非罪的界限在于是否有造成严重后果: 1、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不会构成该罪。 2、有造成严重后果的,涉嫌构成该罪,会被追究其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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